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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将形成新平衡点 限价房关照中低收入阶层

[ http://www.hafcw.org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8-04-06 12:17:08 评论条]

家庭年收入8.8万元以下可申请,5年后上市需交纳35%收益金。

北京面向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限价房政策终于浮出水面,这可能意味着京城房地产市场将逐渐形成新的平衡。

昨天(2月18日),记者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等已经发布。其中,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限价房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此外,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限价房;5年后可上市,但需交纳35%收益金。

产权登记须注明性质

面对比市场价格便宜30%左右的限价房,北京此次从各个方面提出了非常细致的管理规则。

根据规定,限价房供应对象为北京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包括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见表),并实行动态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限价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限价商品住房”字样。并且,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另外,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

限价房多部门研究定价

而在限价房的开发建设方面,北京此次规定,限价房建设用地将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近远郊区县可自行安排建设用地组织建设;建设用地不足的城区,市政府可为其划定专项建设用地,由城区政府组织定向建设,同时配套相应的转移支付办法。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以项目的综合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税费等)以及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价格,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员会、市监察局等部门研究确定。

限价房套型建筑面积则以90平方米为主,其中一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二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市场将形成新平衡点

“对住房困难家庭而言,这无疑是一大喜讯。”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表示,从市场来看,限价房的出现,打破了旧的市场平衡。

“由于是首次供给,市场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会出现怎么一种状况,还有待观察。”陈晟分析,但从目前现有的市场信息来看,受限价房挤压,北京房价在目前涨势趋缓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回调。并且,对于主打中端市场的开发商而言,其潜在冲击无疑是巨大,因此更需要关注。

“总的来看,限价房在打破房地产市场原有平衡的同时,新的平衡将随之形成。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整个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是有利的。”陈晟还表示,“但对于限价房来说还需要注意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问题。”

事实上,近日全国首个限价房——广州保利西子湾项目开盘滞销已引起市场关注。但业内人士表示,北京不可能出现两限房弃购滞销情况。据了解,北京首个两限房项目——西三旗旗胜家园已经引起购房者的关注,西三旗区域富力桃园等新近开盘的项目均价在每平方米1.1万到1.4万元之间,两限房的价格优势依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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