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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丈夫拒绝房产加名 妻子一怒状告离婚

[ http://www.hafcw.org 来源:海安房产网 http://www.hafcw.org/ 2013-05-15 17:09:45 评论条]
南通海安:丈夫拒绝房产加名 妻子一怒状告离婚

南通海安:丈夫拒绝房产加名 妻子一怒状告离婚

    妻子嫌丈夫生活中太抠门,就想通过房产证加名的事来试探丈夫心中到底是钱重要还是她重要,被丈夫拒绝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2013年5月10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曲塘法庭成功化解矛盾,原告李某主动撤回起诉,一场房产加名风波就此平息。

    李某是海安曲塘人,丈夫黄某来自山东。五年前,黄某毕业后来海安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李某并展开追求。不久之后,两人正式确认了恋爱关系。热恋期间,黄某十分体贴,尽管收入不多,只要是李某喜欢的东西,都会买给她。一年半后,两家人开始筹备结婚事宜。黄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落在黄某名下。李某觉得房子自己未出一分钱,不写名字也合情合理。于是,两人顺利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小夫妻俩过起了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刚开始倒也和顺。为了以后有更好的生活,黄某希望李某每天记账。一段时间后,李某嫌记账麻烦,就把工资卡和账目等都交给黄某。黄某管理后,严格控制家庭支出,即便是李某自己的工资收入,黄某也不允许其自由支配。为此,夫妻俩争吵不断。

    今年,李某得知按照《最高法关于使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他们居住的房子只能视为丈夫的个人财产,想到丈夫平日的抠门,心中越发不满,甚至怀疑丈夫对自己不是真心。一次争吵后,李某想试探一下丈夫,便提出要求黄某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不料被黄某一口回绝。一怒之下,李某提起离婚诉讼。

    接手案件后,曲塘法庭曹凤刚法官经深入走访确认夫妻俩感情基础较好,并没有大矛盾,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曹凤刚将李某请到法庭,向其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交谈中,曹凤刚引导李某不要只想到丈夫的“抠门”,应该多考虑他的优点,多想想他对家庭的贡献。在曹凤刚的劝说下,李某情绪渐渐平静,缓缓说到:“平时家里都是他收拾,中午还赶回来做饭。我爸妈家里有什么事情要帮忙,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去修理,还经常买东西过去。”看到李某思想症结有所松动,曹凤刚继续因势利导:“夫妻应该相互理解、包容,你丈夫平时生活节俭,但是还经常买东西看望岳父母,说明是个会过日子的人,是在为家庭的未来考虑,其实好男人就在你身边啊!”

    曹凤刚动情的劝说彻底打开了李某的心结,她意识到自己确实太冲动了,当即提出撤回起诉。

    点评:婚姻固然美好,但总离不开油盐酱醋,也难免磕磕绊绊,甚至夫妻相处久了也会有疲劳感。然而,世界上很难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好男人、好女人,只要你以正确的眼光看待人事,降低不应有的期望值,那么,好男人、好女人就在你身边!海安法官步就法论法,而是结合社会常理疏导当事人心结,值得广大法官在办案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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