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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谨慎对待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贷款不良率下降

[ http://www.hafcw.org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8-06-01 12:11:27 评论条]

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昨日(25日)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该行业务发展非常稳健,资产质量显著提升,经营转型稳步实施。目前,该行资产总额已突破7万亿元。

资产质量显著改善

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建设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81.13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39个百分点至2.21%。这主要得益于基础建设和风险内控能力不断加强,得益于全行扎实推进信贷结构调整以及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大。年中,拨备覆盖率较上年末提高12.82个百分点至117.23%,拨备充足。

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杨青丽指出,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双降,但逾期贷款增长较快显示未来压力较大。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39个基点至2.21%,加回核销后的不良贷款余额增长基本与年初持平,但是加回核销后的逾期贷款余额增长13.8%,显示出来自宏观经济面的压力;信贷成本0.67%,比去年同期下降10个基点,但仍维持着较高的拨备力度,显示出管理层的谨慎、稳健的经营思路。

谨慎对待房地产行业

张建国介绍,建设银行新增贷款主要投向行业龙头企业和优质客户。截至6月30日,发放给公司类客户贷款中内部评级A级及以上客户达到89.50%,较上年末提高0.89个百分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资产质量不佳行业的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18.76亿元。

张建国说,上半年建行对房地产行业客户结构和区域结构进行了优化。截至6月30日,房地产贷款A级以上客户贷款余额占比达到92.3%,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和不良额实现双降。全行认真分析了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不同状况,对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8个城市贷款增量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贷款只占整个贷款增量的3%,而且未雨绸缪,对房地产价格可能回落对业绩的影响提前做了压力测试。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张曦认为,建行贷款投放策略侧重于现金流稳定和盈利的企业,对房地产行业相对谨慎。该行对房地产行业的配置比重持续下降,而相应地增加现金流和盈利相对稳定的企业比重,比如电力燃气、水利与环境和采矿业等企业。

不仅如此,在这一次退房浪潮中,地产大鳄旗下的一些项目也未躲过这一劫。包括万科、远洋等知名地产企业旗下的项目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退房率,如万科中粮-假日风景在2008年前的总退房次数仅有2次,在2008年以后的退房次数达到14次;远洋一方在2008年前的总退房次数有7次,2008年的退房次数达到47次;金地格林小镇6在2008年前的总退房次数为零,在2008年以后的退房次数在统计时达到了9次。

开发商博弈退房潮

在这一轮退房大潮中,期房退房的现象较为突出,而现房退房较少。但是,一些在高价位买了房的老业主也开始采取行动一一或拒收房屋,或停止还贷,或走向法庭,其诉求是:要么退房,要么补偿差价!

在银根日益收紧、资金链普遍趋紧的大背景下,退房对于开发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开发商是不会轻易接受退房的,而最坏的结果是补偿差价。

去年7月,深圳金地梅陇镇二期开盘,均价约每平方米1.56万元,好的户型和楼层达到每平方米1.7万元。今年2月24日,金地梅陇镇三期开盘,价格比二期每平方米低了约4000元,还附带精装修。为此,购买该楼盘二期的业主们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甚至退房!

同样位于深圳的万科第五园,2007年9月8日三期开盘,高层单位映月居和揽月居以毛坯房形式推出,均价每平方米14800元;而今年3月1日,该楼盘剩余单位以全新精装修的形式销售,均价下调到每平方米11500元,下降了3000多元。

随后,部分第五园已购房业主通过网络、电话、销售现场集会、签约现场集会等方式,要求深圳万科就房屋差价对业主进行补偿。为此,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举行座谈会,出面把买卖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对话,部分地产商表示虽然沟通的大门没有关上,但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金地地产深圳公司营销总监董小明表示,梅陇镇三期与二期的价格不同是因为两者位置不同、资源不同,定位也不同,所以两者价格不具备可比性。比如由于受国家“90、70”政策影响,新开盘的三期以中小户型为主,面向首次置业者,不能和先前的大户型进行价格对比。

董小明认为,购房者提出的“降价补偿”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金地为了更好地提升梅陇镇的物业品质和服务,决定拨款1000万元成立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教育等配套设施。

深圳万科地产副总经理张酹表示,对第五园部分业主提出的补差价、免物业管理费和免费车位等要求,公司很难给予满足;但是万科从来没有关闭沟通的大门,购房者可以理性、合法地进行沟通。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业管理处陈铠科长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预售商品房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微利房”、“解困房”等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合同双方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也应当予以保护。以政府调整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价格的,可予以支持。但是以建筑材料或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变化等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这就是说,开发商不能因为建材上涨或者房价上涨而将原来约定的房价提高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购房者也不能因为房价下降而要求将原约定的房价下降或者解除合同。

降价考验金融稳定

“对中国来说,不用下跌50%那么多,20%-30%足以引发一场经济灾难。”在2008博鳌地产论坛上,有业内人士语出惊人。由于目前中国普遍实行20%-30%房地产贷款首付标准,一旦房价下跌20%-30%,很大一部分购房者即便将房子卖掉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曾明确指出:“既要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又要防止过快下跌。”现在的悬念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是否真的到了“防下跌”的阶段?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5月国房景气指数为103.34,较4月下跌0.73,是连续6个月下跌。而每半年中房协都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决策参考。这份正在制定报告中的统计显示,广州、深圳等华南等主要城市的房价指标,分别有了8%-13%左右的降幅。

华南地区房价的向下波动,已经引起了央行、银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决策层的高度关注。按照通常的理论计算,房价跌幅不超过首付比例,银行的风险并不是太高,最高13%的跌幅也是在首付比例的范围内,但银行担心的是这种下跌趋势。

有关专家表示,现在10%左右的跌幅,可能不会引发贷款人大规模的拒绝还贷现象。如果跌幅继续加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拒绝还贷,而选择把抵押物抛给银行,这样呆坏账会大量上升,银行即使抛售抵押物也不足以填平呆坏账。

分析人士指出,国家在出台各项有关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时,从来没有提出希望房价快速下跌,只是希望房价能够保持稳定,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如果说快速上涨的房价是政府不希望看到的情况,是一种不理性的现象,那么让房价快速下跌同样也是政府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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