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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税部门以“房源控税源”

[ http://www.hafcw.org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8-08-26 08:45:24 评论条]
本报讯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在房地产管理上采取以“房源控税源”、先缴税后办证的 ...

   本报讯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在房地产管理上采取以“房源控税源”、先缴税后办证的办法,使房地产税收大幅增长。今年1月~6月,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组织入库房地产各税2450万元,同比增收1594万元,增幅达到184%。

  作为内蒙古地税系统第一个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地税局,锡林郭勒盟地税局在2006年1月转变锡林郭勒盟地税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的税收征管职能,成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征收局,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局的优势,强化房地产税源监控。

  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对锡林浩特市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在建、续建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表明,2006年~2007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在建、续建项目共有69个,投资金额4亿元。通过全面普查,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从源头上掌握了各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时间,楼盘开盘、竣工时间,取得发票和销售情况等,实现以“房源控税源”。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只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地税部门审核并完税后,国土、房管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从而达到了有效控制税源的目的。与此同时,地税部门加强与房地产涉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将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为重点税源监控对象,实行分管局长、管理科长、税收管理员三级监控,责任共担连带奖罚,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平时,税收管理员到所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售楼部进行实地跟踪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税源变化,对税源实行全程监控。

  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还采取房地产与建安税收联动控管的办法,既防止了建安环节税收流失,也堵塞了房地产环节的漏洞。开发商申报缴纳房地产销售环节税款并开具发票的建设项目,由地税管理部门随时掌握该项目建筑环节税款是否已经申报缴纳,未申报缴纳或少申报缴纳的,一律不予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待建筑方缴纳了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后,才能开具发票。通过这种以票控税的联动控管方式,2006年~2008年上半年锡林浩特市共入库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986万元,是此前各年入库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3倍多。

  根据房地产业税源控管和信息共享的需要,锡林郭勒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与锡林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协调建立跨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系统。该系统于2007年10月15日开始在房产交易大厅运行,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可以随时掌握产权登记、变更、交易的真实情况,有效控制产权交易、变更过程中所有的涉税环节。2006年房产交易大厅交易二手房(存量房)1894户,地税部门征收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614万元、373万元和61万元。2007年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后,房产交易大厅二手房(存量房)交易4369套,地税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993万元、660万元和111万元,同比分别增收379万元、287万元和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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